释义 |
电动三轮车属于机动车的范畴,具体如下: 1、公安部交管局就此问题明确答复,对电动三轮车按照机动车处理; 2、电动三轮车其性质是属于机动车,但不是“上道路行驶的”一种合法的机动车,而是一种禁止上路行驶的非法拼装或组装的机动车; 3、电动三轮车在其速度、质量、尺寸上均具有机动车的特性,而不能以该产品是否收入国家有关产品目录为由忽视其危险性从而减轻肇事者应承担的责任。 普通电动车及电动摩托车的定义,驾驶电动摩托车必须按照相关规定持有摩托车驾驶证,既然归机动车管理,上牌,驾驶证,保险都是要的。 电动三轮车可以携带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购车合同等材料证件去车辆管理所上牌即可,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