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是由岗位工资、绩效工资、薪级工资和津补贴四部分组成,绩效扣减额就是从原绩效工资中扣减部分纳入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单纯的高薪并不能起到激励作用,只有与绩效紧密结合的薪酬才能够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而从薪酬结构上看,绩效工资的出现丰富了薪酬的内涵,过去的那种单一的无激励的薪酬形式已经越来越少,取而代之的是与个人绩效和团队绩效紧密挂钩的灵活多样的薪酬体系。 增加薪酬中的激励成分,常用的方法有: (1) 加大绩效工资(奖金)和福利的比例。 (2) 加大涨幅工资(浮动工资)的比例。 (3) 灵活的弹性工作制度。 (4) 把员工作为企业经营的合作者。 (5) 能力和绩效作为计酬的基础而不是工作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