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变相终止劳动合同或者以其他方式排除劳动者的职工保险权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职工保险经办机构的执业证书。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也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违反国家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因此,用人单位在处理工伤后职业转换时,应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劳动者的职业权益。 法律依据: 1.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二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变相终止劳动合同或者以其他方式排除劳动者的职工保险权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职工保险经办机构的执业证书。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条: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违反国家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