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如果是询问笔录,那么是公安机关针对知情人或者受害人进行的笔录,不会有影响。2、如果是讯问笔录,那么是公安机关针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的笔录,那是有影响的。笔录只是作为案件卷宗档案的一部分,由被询问人签字确认后放入档案,不放入被询问人档案,不会对被询问人产生影响,如果依据笔录而被认定违法犯罪的,将会计入档案,产生影响。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