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区地下室漏水物业不管怎么办 |
释义 | 只要房子在保修年限内,可以找开发商进行协商,要求其进行修缮。如果开发商拒绝履行,双方未能就修缮事宜达成一致,则可以起诉开发商要求其履行义务。同时,由于房屋质量问题给财产造成的损失,可以主张要求开发商进行赔偿。 一、交了购房定金能退吗 一般情况下购房的定金是可以退的,但是如果购房者已经与开发商签订了相关的合同,则该定金是不可以退的,开发商有权要求购房者进行赔偿。如果开发商不具有售卖商品房的资格,开发商存在欺诈的行为,或者出现双方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对合同内的条款没有达成一致,定金可以退还。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二、房子验收不合格怎么办 房子验收不合格对房屋没有严重影响的,可以先对房屋进行验收,然后要求出卖人修复并赔偿损失。在履行合同时,也可以先要求房屋所在地的房屋工程质量监督单位进行检查。取得房屋质量鉴定不合格证明后,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造成损失的,开发商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可以起诉法院要求和解。 三、楼上跑水淹楼下赔偿水管坏了怎么办 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在明确为开发商或楼上住户原因导致跑水后,可以先与开发商或楼上住户协商赔偿事项,无法协商一致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根据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受害人可以要求侵权人负责修缮,或者自己修缮后向侵权人追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二十二条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临时管理规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建设单位制定的临时管理规约,不得侵害物业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三条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临时管理规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物业买受人在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应当对遵守临时管理规约予以书面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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