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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外商投资企业再投资可不可以
释义
    可以。
    1、外商独资企业是一家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若收购某公司后将变成外商投资企业;否则,该外商独资企业是普通的外商投资企业,因其是一家境内机构,某公司被收购后仍是内资企业。
    2、严格的外商企业再投资,就是指该外资企业参股别的企业,具体形式包括新设、并购(股权收购,就是你公司的情况),增资,除上述说的特殊情况外,所设立(或购买、参股)的企业仍为内资企业。
    3、还有一种情况是外商投资企业外方所得再投资,如外方投资者(外商)以所投资的企业产生的利润去设立或购买一个企业,则后成立的企业和产生利润的企业一样,“都是外商做为股东成立的”,都是外商投资企业。
    一、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程序是什么
    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程序如下:
    1、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2、提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及相关材料,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3、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等相关表格;
    4、提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待领取《批准设立登记通知书》;
    5、领取《批准设立登记通知书》后,按照《批准设立登记通知书》确定的日期向工商局缴费,领取营业执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二、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程序是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程序是:1、申领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批准证书。2、办理工商注册登记。3、办理组织机构代码手续。4、办理用地手续。5、办理外汇登记手续。6、银行开户。7、进行税务登记。进出口货物征免税审批需提交进出口货物征免税申请表;货物发票;进出口许可证影印件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适用本法。本法所称外商投资,是指外国的自然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称外国投资者)直接或者间接在中国境内进行的投资活动,包括下列情形:
    (一)外国投资者单独或者与其他投资者共同在中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
    (二)外国投资者取得中国境内企业的股份、股权、财产份额或者其他类似权益;
    (三)外国投资者单独或者与其他投资者共同在中国境内投资新建项目;
    (四)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的投资。
    本法所称外商投资企业,是指全部或者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经登记注册设立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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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 3:0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