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复员、退伍(转业)军人落户(原系市外) 办理流程:申请人到落户地公安派出所递交申请材料。 2.复员、退伍(转业)军人落户(原系本市) 办理流程:申请人到落户地公安派出所递交申请材料。 3.军队转业干部落户 办理流程:申请人到落户地公安分局人口管理服务大队递交申请材料,审核签章后再到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办理。 4.转业士官异地入伍来我市 办理流程:申请人到落户地公安分局人口管理服务大队递交申请材料,审核签章后再到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办理。 5.军队转业、复员干部及转业士官落户落户 办理流程:拟落户地公安分(市)局签章(有须开具准迁证的开具准迁证)后到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 6.办理“收养子女”户口 办理流程:申请人递交(上传)申请材料,公安派出所、公安分(市)局、市公安局逐级审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