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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提存公证保管的期限是多久?
释义
    提存公证保管期限根据《提存公证规则》第二十条下列物品的保管期限为六个月:
    (一)不适于长期保管或长期保管将损害其价值的;
    (二)六个月的保管费用超过物品价值5%的。
    从提存之日起超过二十年无人领取的提存标的物视为无主财产;
    公证处应在扣除提存费用后将其余额上缴国库。
    提存公证保管期限是怎样的
    提存公证保管期限根据《提存公证规则》第二十条下列物品的保管期限为六个月:
    (一)不适于长期保管或长期保管将损害其价值的;
    (二)六个月的保管费用超过物品价值5%的。
    从提存之日起超过二十年无人领取的提存标的物视为无主财产;
    公证处应在扣除提存费用后将其余额上缴国库。
    一般物品的提存公证是怎样的
    一般物品提存公证的流程如下:
    1、债务人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交提存申请;
    2、债务人提交提存物;
    3、公证处向债务人出具提存公证书;
    4、通知债权人受领提存物。
    一般物品的提存公证有哪些
    一般物品提存公证的流程如下:
    1、债务人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交提存申请;
    2、债务人提交提存物;
    3、公证处向债务人出具提存公证书;
    4、通知债权人受领提存物。
    拆迁安置公证书是否有期限?
    房屋拆迁安置公证书是没有期限的但如果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可以申请撤销公证书。
    公证的流程有:
    1、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
    2、填写公证申请表。
    3、公证部门受理、并进行资料审查。
    4、承办公证员拟制公证书出具公证书。
    5、送达公证书并签字。
    公证申请表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的名称;
    (四)提交证明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
    (五)申请的日期;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公证处公证怎么个程序
    1、申请与受理:
    公民或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当地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
    2、公证处审查阶段:
    当事人应主动配合公证处的审查工作接受询问并在制作笔录中核对无误后签名当事人确实不能签名的可由本人盖章或按手印。
    公证处认为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不完备或有疑义的应通知当事人作必要的补充或向有关单位、个人调查索取有关证明材料并有权到现场作实地调查。
    3、公证处出证。
    
     该内容由 张娇娇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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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16:0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