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需户口,即可办理身份证? |
释义 | 公民办理居民身份证的主要步骤包括填写登记表、交验户口簿和相片,缴纳证件费用。换领居民身份证的情况包括迁出、有效期满、污损或变更登记内容,需要提前申报或办理新证。遗失居民身份证时,应立即报告并申领临时身份证,若未找到需补领新证。办理临时身份证的要求包括提供户口簿、相片和有效证明。 法律分析 公民如何办理居民身份证: 年满16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履行申领居民身份证手续。公民在申领居民身份证时,需要填写《常住人口登记表》,交验户口簿,交近期标准相片两张,并且按照规定交纳证件工本费。 公民如何换领居民身份证: 1、公民的常住户口迁出本市市辖区和本县行政区域的,在迁入地办理户口登记手续的同时换领居民身份证。 2、公民应当在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之日的3个月前申报换领新证。 3、公民居民身份证污损、残缺不能辨认时,应当申报换领新证。 4、公民需要变更居民身份证登记内容,在履行申请变更手续的同时申报换领新证。 5、公民的常住户口在本市市辖区的行政区域之间和本县行政区域内迁移变动的,可以不换领新证。 公民如何补领居民身份证: 公民遗失居民身份证时,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领临时身份证。从报告之日起3个月内仍未找到的,应当立即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补领新证。 如何办理临时身份证: 1、公民申领临时身份证,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领。申领时,交验户口簿,交本人近期标准相片1张。 2、常住户口待定的公民申领临时身份证,应当携带能够确认本人身份的有效证明,向常住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领。 3、申领时,应当填写《临时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本人近期标准相片2张。 结语 办理居民身份证需填写《常住人口登记表》,交验户口簿及2张照片,并缴纳工本费。常住户口迁出本地需换领新证,有效期满前3个月申报换证。污损、变更或遗失需申报补领新证。申领临时身份证需向户口登记机关提供相应材料,包括照片及身份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二章 申领和发放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二章 申领和发放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二章 申领和发放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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