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证书复印件能否当原件使用 |
释义 | 根据规定,只要能有证据证明复制件、复制品与原件或者原物一致就可以使用,但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则复印件不能当做原件使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一条对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进行质证时,当事人应当出示证据的原件或者原物。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出示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并经人民法院准许出示复制件或者复制品的; (二)原件或者原物已不存在,但有证据证明复制件、复制品与原件或者原物一致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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