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婆家的房子媳妇一般没有份。注册在公婆名下的房地产是归属于公婆的财产,儿媳妇没有权利进行拆分。如果公婆将房产以赠予给儿子,该房产儿媳妇没有权利要求拆分。法定继承中儿媳没有权利继承公婆的财产,但是丧偶的儿媳,如果对公婆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那么可以作为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来继承老人的财产,或者公婆立遗嘱将财产赠与给儿媳的,那么理应按照遗嘱由儿媳继承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