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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应对后妈霸占父亲房产的问题
释义
    继承纠纷中,当协商无果时,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无需经过调解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继承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其次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人若有丧失继承权的行为,如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等,会丧失继承权。受遗赠人也会因此失去受遗赠权。为防止后妈夺取房产,可通过遗嘱或赠与等措施保护财产。
    法律分析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继承纠纷发生后,经协商不成时,可以不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扩展资料:
    1、如果后妈采用欺骗手段侵占父亲的房产权,那么可以报案,这个属于刑事案件。
    2、防止后妈夺房产有两种办法:
    (1)让你父亲写遗嘱,而且最好还是去公证处做的遗嘱公证,点名写出这房子是给你的财产,父亲去世后按照遗嘱继承来办理;
    (2)让父亲把他的那份份额赠与给你,或者买卖给你,这样的话会变成你的独立财产,则跟后妈更是一点关系没有。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继承纠纷在经过协商无果后,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无需经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继承顺序按照配偶、子女、父母的顺序进行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此外,继承人的行为也会影响其继承权的丧失,如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等。如果继承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该继承人则不会丧失继承权。受遗赠人若有相关行为,则会丧失受遗赠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第三百一十七条 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
    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第三百一十二条 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是,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第三百一十六条 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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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9:3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