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后的职业转换费和失业保险金的金额如何计算? |
释义 | 法律分析:工伤后的职业转换费和失业保险金的金额是根据劳动保障部门规定的标准进行计算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在审核确认工伤后,可以向用人单位申请职业转换费,用于进行职业培训或职业转换。职业转换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另外,《失业保险条例》也规定了失业保险金的计算标准和发放规定,失业保险金的标准和发放期限由国务院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二条 职业转换费标准的制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工伤职工申请职业转换费的标准,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行。 第二十三条 职业转换费使用范围 工伤职工申请职业转换费,用于进行职业培训或职业转换。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的职业危险防护责任 用人单位应当制定和实施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护措施,保障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对工人的职业危险防护进行培训和指导,预防和减少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因用人单位违反职业危险防护规定造成工伤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失业保险金的计算标准 失业保险金的计算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八条 失业保险金的申领和发放 失业保险金的申领和发放,按照下列期限执行: (一)第一次申领失业保险金的,不超过十二个月; (二)第二次以上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每次不超过六个月。 第二十二条 国家举办或者扶持失业保险援助等公益性岗位,为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提供工作机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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