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税控服务费280全额抵扣纳税申报表如何填写 |
释义 | 1、首先,打开电子税务局网站,并完成登录; 2、登录成功后,选择打开《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申报表; 3、打开《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申报表;在报表的减税性质代码及名称中,选择减免条款“购置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抵减”,并在减税项目的本期发生额中输入金额280元; 4、在打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确认申报表的减免金额生成是否正确; 5、打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表》,检查第23行的“应纳税额减征额”中是否自动拉取数据,如果没有,手工输入金额280,然后点击保存。 法律依据:《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 第二条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除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本办法所称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其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纳税人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 第三条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本办法所称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进行核算。 第四条下列纳税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一)按照政策规定,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 (二)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 第五条纳税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手续。 第六条纳税人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的程序如下: (一)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如实填写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等信息,并提供税务登记证件 (二)纳税人填报内容与税务登记信息一致的,主管税务机关当场登记 (三)纳税人填报内容与税务登记信息不一致,或者不符合填列要求的,税务机关应当场告知纳税人需要补正 的内容。 税控盘维护费280报税方法如下: 1、首先,打开电子税务局网站,并完成登录; 2、登录成功后,选择打开《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申报表; 3、打开《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申报表;在报表的减税性质代码及名称中,选择减免条款“购置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抵减”,并在减税项目的本期发生额中输入金额280元; 4、在打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 (四)(税款抵减情况表),确认申报表的减免金额生成是否正确; 5、打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表》,检查第23行的“应纳税额减征额”中是否自动拉取数据,如果没有,手工输入金额280,然后点击【保存】。 法律依据: 《增值税税控系统服务单位监督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市以下服务单位按下列要求收取本地区使用单位增值税税控系统技术维护费: (一)服务单位应与使用单位签订技术维护合同,合同中应明确具体的服务标准、服务时限和违约责任等事项。使用单位拒绝签订的除外。 (二)服务单位应按照国家价格主管部门确定的标准按年收取技术维护费,不得一次性收取1年以上的技术维护费。第十一条市以下服务单位按下列要求负责本地区使用单位增值税税控系统的培训: (一)市服务单位应建立固定的培训场所,配备必要的培训用计算机、打印机、专用设备等培训设施和专业的培训师资,按照统一的培训内容开展培训工作,确保使用单位能够熟练使用专用设备及通过增值税税控系统开具发票。 (二)服务单位应在培训教室的显著位置悬挂《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增值税税控系统收费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215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5号)、《增值税税控系统通用设备基本配置标准》(附件2)等展板。 (三)服务单位应向使用单位免费提供增值税税控系统操作培训,不得增加其他任何收费培训内容。 (四)培训应遵循使用单位自愿的原则。服务单位不得以培训作为销售、安装专用设备的前提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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