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患者在医院跌倒医院有没有责任 |
释义 | 要看滑倒的原因,医院有义务保障地面、环境的安全通行状态,存在不合理的瑕疵致使行人摔伤,医院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首先应当明确,并非患者在医疗机构就医期间发生的损害都属于医疗损害,只有在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的才属于医疗损害,否则则属于非医疗行为引起的一股人身损害。 一、医院应当承担医疗费用损害赔偿责任吗? 如果医院有过错,是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根据法律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误诊归医院哪个部门管 误诊一般是归医院的卫生行政部门管理。具体而言,误诊属于医学过失,并且要注意的是其赔偿的标准是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而误诊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因此当事人可以找到医院的部门要求赔偿。 三、医疗事故承担什么责任 我国《民法典》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由此可见,当发生医疗事故的时候所承担的一般都是民事责任,但是如果情节恶劣,构成医疗事故罪的,应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的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以上是对这个问题的解答。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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