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故意刹车别车行为,属于开“斗气车”的一种,可以举报。一般指前车故意阻碍后车通行,或者后车在超车过程中故意阻碍被超车辆正常行驶,事故一般为相互刮蹭,也有导致被“别”车辆翻车、撞车等严重交通事故,危及生命安全。因别车而发生的交通事故层出不穷,已对行车安全构成了威胁。故意别车导致碰撞事故责任,一般是由别车一方承担主要责任的。报警由交警处理,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然后按事故进行索赔或赔偿。依据相关交通法律法规则的规定,别车是属于交通违法的行为,如果故意多次别车的,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有可能构成犯罪。根据我国刑法,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前车故意急刹车后车追尾责任怎么定 前车故意急刹车后车追尾责任需要根据双方的过错来认定,实践中,双方都有一定的责任。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前车急刹车追尾责任认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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