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信息错误更改怎么办? |
释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条,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如果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如果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条,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如果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如果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如果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申请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起诉讼的,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条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申请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起诉讼的,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条,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如果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如果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如果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申请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起诉讼的,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 本条例所称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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