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木材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 |
释义 | 法律分析:首先要去林业部门取得《木材经营许可证》,然后才能去办理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步骤如下:1、带身份证以及复印件,去所在镇的工商分局或者工商所申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2、然后去当地林业局办理《木材经营许可证》,需要提供身份证以及复印件,经营场所租赁合同以及复印件、经营场所房产证明文件复印件、《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以及复印件等材料,然后还有一些表格(例如申请报告书、申请表等)需要填写,林业部门会提供。3、取得《木材经营许可证》后,回去在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所需要材料有:本人证件相片、身份证以及复印件、租赁合同以及复印件、房产证明文件复印件、《木材经营许可证》等证件的复印件等。4、拿到营业执照30天内务必记得去当地的地税、国税部门办理《税务登记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条 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除应当提交申请采伐林木的所有权证书或者使用权证书外,还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提交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一)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还应当提交采伐区调查设计文件和上年度采伐更新验收证明; (二)其他单位还应当提交包括采伐林木的目的、地点、林种、林况、面积、蓄积量、方式和更新措施等内容的文件; (三)个人还应当提交包括采伐林木的地点、面积、树种、株数、蓄积量、更新时间等内容的文件。 因扑救森林火灾、防洪抢险等紧急情况需要采伐林木的,组织抢险的单位或者部门应当自紧急情况结束之日起30日内,将采伐林木的情况报告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 第三十四条 木材收购单位和个人不得收购没有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其他合法来源证明的木材。 前款所称木材,是指原木、锯材、竹材、木片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其他木材。 第三十五条 从林区运出非国家统一调拨的木材,必须持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木材运输证。 重点林区的木材运输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核发;其他木材运输证,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核发。 木材运输证自木材起运点到终点全程有效,必须随货同行。没有木材运输证的,承运单位和个人不得承运。 木材运输证的式样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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