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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就读证明学校不给开怎么办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不给开学籍证明可以到主管该校的教育局开学籍证明。
    办理要求:
    1、办理学籍证明时,学生本人或委托人(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必须携带好学生证(学生证需注册);如学生证遗失或正在补办中,学生可以前往二级学院办理加盖公章的注册证明,凭证明前往教务处办理学籍证明。
    2、如学生本人持有自带的学籍证明模板,教务处须审核学生自带的学籍证明的文本内容,并有权拒绝在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证明上加盖公章。
    3、复学、休学、保留学籍等其他学籍异动证明的办理参照学籍证明办理流程。
    法律依据: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第三十九条 毕业、结业、肄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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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3:5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