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户主过世,新户主如何产生? |
释义 | 户口本户主死亡后,由同一户口本上其他家庭成员持相关证明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籍注销。注销后,其他家庭成员可推选新的户主。新户主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和本户内成年人员以及房屋产权人的一致书面意见申请变更户主家庭。 法律分析 户口本户主死亡后谁是新户主?其他家庭成员推选。 1、由同一户口本上其他家庭成员,持原户主的死亡、火化证明、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籍注销。 2、原户主户籍注销后,可以由同一户口本上其他家庭成员推选新的户主。 3、然后由新户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和本户内成年人员以及房屋产权人协商一致的书面意见申请变更户主家庭。 爷爷死了户口本户主变谁 户主去世的,由同一户口本上其他家庭成员,持原户主的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籍注销。 原户主户籍注销后,可以由同一户口本上其他家庭成员推选新的户主。然后由新户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和本户内成年人员以及房屋产权人协商一致的书面意见申请变更户主家庭。 户口本变更户主前提条件是什么 户口本变更户主前提条件主要有三种,第一,原户主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可以拿着相关证明到当地派出所变更户主信息。第二,原户主把户口亲自迁出户口所在地的,也可以去办理变更户主信息。第三,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发生转移,更换了房屋所有人,也就意味着更换了户主,同样是可以办理更户手续的。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结语 户口本户主死亡后,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可以由同一户口本上的其他家庭成员推选新的户主。办理变更户主手续的前提条件有三种情况:一是原户主死亡或被宣告失踪,持相关证明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户籍注销;二是原户主亲自迁出户口所在地,也可办理变更户主信息;三是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发生转移,需办理房屋所有人更换,同时变更户主信息。根据具体情况,申请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以及本户内成年人员和房屋产权人的一致书面意见,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变更户主家庭。对于迁往边防地区的公民,还需经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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