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应当根据保险合同约定,按照风险等级和风险特征,合理确定保险费率。对于风险等级高或有风险特征的投保人,保险公司可以采取提高保险费率、加收保险费或者不承保等措施。 法律依据: 1. 《保险法》第十二条 保险机构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保险监管机构的规定,加强风险管理,合理确定保险费率。 2. 《保险法》第十四条 保险机构应当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保险责任,按照约定支付保险金。 3. 《保险法》第十五条 保险机构不得因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的年龄、性别、种族、血型、遗传史、健康状况等因素,变相提高保险费率或者不承担保险责任。 综上所述,保险公司在收取保险费时,应根据风险等级和风险特征合理确定保险费率。针对某些风险等级高或有风险特征的投保人,保险公司可以采取提高保险费率、加收保险费或者不承保等措施。但保险机构不得因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等因素变相提高保险费率或不承担保险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