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有个哥哥姐姐,哥哥结婚有孩子,他把户口迁走了,我现在跟我爸妈一个户口,有地,我是不是唯一继承人? |
释义 | 户口迁出有继承权。两种继承类型: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无论哪种继承类型,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户口都不是必要条件,而是基于双方是否有近亲属关系或被继承人的意愿。就法定继承而言,如果被继承人生前没有订立有效的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其遗产将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继承开始后,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和父母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哥哥去世了,有一所房子是继承父亲的哥哥结婚没有孩子的房产怎么分配? 生前没有立遗嘱,去世后房产的分配方式:首先,应当确认继承人的范围,一般情况下,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然后,确认继承份额,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继承人协商同意或存在法定情形的,也可以不均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我爱人的哥哥去世了,他把房子给了我爱人,如何办理房屋继承手续 房屋继承手续的办理:首先和其他有继承权的人协商分割房屋,房屋的归属确定之后再去公证处办理房屋继承公证,再拿着死亡证明、公证书和自己的身份证去房产管理部门要求过户。《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我想问一下父亲去世后财产如何分配,哥哥,姐姐, 父亲死后财产的分配如下:1、有遗嘱或者遗赠协议的,按遗嘱或协议进行分配;2、没有遗嘱的,法定继承即遗产按照下列顺序分配:(1)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2)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是第二顺序继承人。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郑律师你好,我有三个兄弟姐妹,一个哥哥不见了,哥哥的遗产,由第一继承人,哥哥的妻子,儿子和父母,但父母不见了,父母的继承份额由第二继承人(另外两个兄弟姐妹)? 法定继承人的兄弟姐妹之间继承遗产的方式是第一顺序继承人都没有了再开始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你好,我叔叔去世了,他没有孩子,没有父母,有两个兄弟,一个姐姐,一个姐姐,我是侄女,从我叔叔生病到死我在照顾,我可以继承遗产 老人去世以后,其子女同为第顺序的继承人,一般应当均等。但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子女,在分配遗产时,可以适当的照顾。对老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的子女或者与老人一起生活的子女,在分配时也可以多分。对于有抚养能力却没有抚养老人的子女,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少分甚至不分。遗产继承一定要公证吗遗产继承不一定需要办理公证。公证的目的是为了防止遗产纠纷,如果您和其他继承人对于继承的财产有明确的划分,可以不需要公证。但是由于每个家庭有每个家庭不同的情况,而且随时可能会发生变故,为了防止不必要的纠纷,建议您最好还是去办理公证为好。这也是日后出现风险后,可以向法院提交的有力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该内容由 苑学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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