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古代强制离婚叫什么 |
释义 | 义绝(强制离婚)。义绝,是最严重的一种方式,也是一种强制离婚的条件。义绝是指夫妻任何一方对另一方一定范围内的亲属有殴、杀等行为,则政府会强制离婚,叫“义绝”。这个制度不论双方是否同意,均由官府审理,强制离异。 一.“义绝”之中包含了很多内容,其中比较重要,也是经常用到的就是丈夫对妻子的家族,妻子对丈夫的家族有殴打、奸淫或者谋害等行为。也就是说,如果有家暴,双方就可以离婚,不限制在男对女或者女对男,如果丈夫殴打了妻子家的长辈,也可以告到官府里要求判离。 官府一般在接到这种案件之后,都会根据法律法规和具体的过程去处理,轻则挨上一顿板子,重则要流放三千里,总之,一旦有任何民事纠纷牵扯到了夫妻感情,以至于到了离婚那一步,就会被视为“义绝”中的一部分。 经过官方的认定之后,夫妻关系就到头了,只需要按照法律程序离婚就可以了。如果有一方死缠烂打,不肯离婚,官府还会给予一定的其他处分。 二.中国古代的离婚方式 第一种指夫妻任何一方对另一方一定范围内的亲属有殴、杀等行为,则强制离婚,叫“义绝”。 第二种是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的叫做“和离”。 第三种是丈夫强行与妻子离异,叫做“出妻”,也叫“休妻”。 “休妻”与“出妻”是有区别的。“休妻”一般是女方并无大的过错,由于其他原因男方把妻子休掉。“出妻”则是女方触犯了“七出之条”,有大的过错,所以男方要“离婚”。“七出”是古代解除婚姻的具体条件,另有“三不去”是对“七出”的限制,于西周时期确立,唐朝时正式归入律法。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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