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买卖合同是否可撤销 |
释义 | 房屋买卖合同在以下条件下是可以撤销的: 1、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2、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签订了防卫买卖合同; 3、一方实施欺诈行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4、重大误解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5、法定其他情形等。 可撤销合同是否效力待定 可撤销合同不是效力待定。可撤销合同在撤销前有效,在撤销后无效。效力待定的合同是指无权代理人、无权处分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效力待定,经过相应的权利人追认之后才有效,否则无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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