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生三胎配套支持措施一:生育补贴 完善生育休假及保险制度。而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 2.三胎配套支持措施二:奖励优惠 对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要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政策。 3.三胎配套支持措施三:帮扶保证 要树立健全方案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证制度,完善政府主导、社会组织参与的扶助关心工作机制,维护好方案生育家庭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产的,增加产假15天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