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双方协议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
释义 | 一、双方协议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1、双方协议离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双方户口证明; (2)双方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如结婚证被撕毁,可以要求婚姻登记处出具一份婚姻证明; (5)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张。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协议离婚的程序是什么 协议离婚的程序如下: 1. 夫妻双方协商财产分配、孩子抚养权; 2. 协商完毕后,双方签署“离婚协议书”; 3. 需要离婚的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到民政局申请离婚; 4. 民政局审核通过离婚申请后,开始计算离婚冷静期; 5. 离婚冷静期后无反悔的,到民政局领取离婚证。领取到离婚证,双方的婚姻关系就解除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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