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补充合同存在问题 |
释义 | 购房合同补充协议不合理的处理办法:如果不合理是指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情形,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注意事项 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注意事项: 1、补充协议效力大于合同条款。 若本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关规定有抵触,则以本补充协议规定为准。补充协议所设格式化条款,效力大于非格式条款(标准合同示范文本),违背了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2、宣传广告不承担法律责任。 本合同与宣传资料、样板房的画片、数据、文字如有出入,以本合同内容为准。凡本合同未约定之事项,对双方无约束力。补充协议将商品房销售发放的宣传资料、样板房画片等仅视为购买参考,其实质是不对这类宣传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按宣传履约,也不承担违约责任。 3、购房总价成违约金基数。 任何一方在本合同签订后单方面终止合同,应承担终止合同违约金,比例为合同总价款的20%。补充协议看似对买卖双方有利,实则是单方面加大了消费者违约责任。 4、限定买家商品房用途。 该商品房仅为住宅用途,剥夺了消费者应享有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商品房补充协议需不需要签订呢 需要签订。补充协议是买卖双方在使用《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签约时,对双方各自关心的条款内容进行修改或增加,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条款或协议,当补充协议内容与主合同条款不一致,以补充协议内容为准。补充协议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公摊面积误差处理。2、装修标准,特别是精装修的房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 【以胁迫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 【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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