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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安属于什么机关
释义
    一、公安属于什么机关?
    1、公安机关具有双重性质,具有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双重性质。公安机关是人民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依法管理社会治安,行使国家的行政权,是国家的行政机关。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四十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
    二、公安机关通缉程序?
    公安机关通缉程序:
    1、发布通缉令。通缉令只能由公安机关发布,其他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都无权自行发布通缉令。人民检察院需要发布通缉令时,只能商请公安机关发布。通缉令由公安机关指派有关部门的承办人拟制,内容要详细。
    2、公安机关在发布通缉令时,有发布范围的限制。各级公安机关在自己的辖区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辖区的,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在实践中,县级以上的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范围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毗邻的和有固定协作关系任务的省、地、县级公安机关,可以相互抄发通缉令,并报上级公安机关备案=需要在全国范围或跨协作区通缉重要逃犯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报请公安部,由公安部发布通缉令。
    3、通缉令中应当写明被通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衣着和体貌特征,并应附上照片。除了必须保密的事项外,应当写明发案时间、地点、案情性质等简要情况。通缉令必须加盖发布机关的印章。
    4、通缉令可以通过广播、电视、报刊、计算机网络等媒体发布。
    5、通缉令发布后,如有新情况,可以补发通报。通报应注明原通缉令的编号和日期。
    6、各级公安机关接到通缉令后,应及时部署查缉。组织力量,采取有效措施,做好调查缉拿工作。
    7、被通缉的犯罪嫌疑人自首、死亡、被缉拿或被击毙,并经核实后,发布通缉令的机关应当在原发布通缉令的范围内撤销通缉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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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8 12:2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