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企业年金缴费的比例是: 1、单位8%,个人4%,职业年金=单位缴费+个人缴费; 2、依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国家适度调节企业和个人职业年金交费的比例。企业交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职工薪酬的8%,企业和职工个人交费累计不超过本企业职工薪酬的12%,实际所需花费由企业和职工商议明确。 企业年金的规定具体如下: 1、根据国家对企业年金的相关规定,职工只有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领取一次或定期领取企业年金。职工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不得从个人账户中提前提取资金。出境定居人员的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2、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以随同转移。职工升学、参军、失业期间或新就业单位没有实行企业年金制度的,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可由原管理机构继续管理。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由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 【法律依据】: 《企业年金办法》第三条 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企业年金基金实行完全积累,为每个参加企业年金的职工建立个人账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资运营。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并入企业年金基金。 第四条 企业年金有关税收和财务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企业和职工建立企业年金,应当确定企业年金受托人,由企业代表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受托管理合同。受托人可以是符合国家规定的法人受托机构,也可以是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成立的企业年金理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