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解释终身剥夺政治权利的意义
释义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是指剥夺犯罪人参与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具有明显的政治性。剥夺政治权利的内容包括选举权、言论自由、担任职务等权利。适用方式有附加适用和独立适用两种。附加适用对象主要是危害国家安全和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以及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独立适用适用于罪行较轻的罪犯。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根据附加的主刑而定,包括定期和终身。
    法律分析
    一、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是什么意思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资格刑,它以剥夺犯罪人的一定资格为内容。我国刑法中的剥夺政治权利,是以剥夺政治权利这种资格为内容的,具有明显的政治性。
    二、剥夺政治权利的内容
    根据刑法第54条的规定,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分子下列四项权利: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三、剥夺政治权利的适用方式
    从刑法规定看,剥夺政治权利既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现分述如下:
    1、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适用。根据刑法第56条和第57条的规定,附加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对象主要是以下三种犯罪分子:
    (1)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
    (2)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
    (3)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对该类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根据1997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故意伤害、盗窃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能否附加剥夺政治权利问题的批复》的规定,对故意伤害、盗窃等其他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犯罪分子主观恶性较深、犯罪情节恶劣、罪行严重的,也可以依法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2、剥夺政治权利的独立适用。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是作为一种不剥夺罪犯人身自由的轻刑,适用于罪行较轻、不需要判处主刑的罪犯。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对象的条文均规定在刑法分则当中,共有17个条文,主要包括某些滥用公民自由、民主权利和渎职的罪犯。
    四、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独立适用的以外,依所附加的主刑不同而有所不同。根据刑法第55条至58条的规定,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有定期与终身之分,包括以下四种情况:
    1.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即3个月以上2年以下。
    2.判处拘役、有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单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1年以上5年以下。
    3.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4.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3年以上10年以下。
    结语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是指剥夺犯罪人参与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根据我国刑法第54条规定,剥夺政治权利包括选举权、言论自由、担任职务的权利等四项。剥夺政治权利可以附加适用或独立适用,对象包括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和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根据附加的主刑不同而有所不同,包括定期和终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第二章 军人伤亡保险 第十条 军人因下列情形之一死亡或者致残的,不享受军人伤亡保险待遇: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和军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十章 军人违反职责罪 第四百四十九条 在战时,对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没有现实危险宣告缓刑的犯罪军人,允许其戴罪立功,确有立功表现时,可以撤销原判刑罚,不以犯罪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2009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人民警察队伍的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增强人民警察的责任心、荣誉感和组织纪律性,有利于人民警察的指挥、管理和执行职务,根据宪法,制定本条例。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2 2:4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