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五里铺村自开始拆迁改造以来,已完成了美意苑项目、兴昌苑项目等改造,您咨询的为五里铺剩余部分改造情况。光明集团和五里铺村委会启动剩余村民拆迁摸底工作后,由于部分村民对拆迁补偿比例不满等原因,导致五里铺剩余部分拆迁改造工作未能顺利启动。目前,苏曹乡政府与光明集团正在加大宣传动员力度,争取尽快启动五里铺剩余部分旧城改造工作。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