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分公司没有独立的财产,因此一般是不得独立做账报税的,应当由总公司对财务进行核算;但若其与总公司之间不属于同一税务核算区域的,则可以自行向当地税务机关进行报税。分公司能作为合同签订主体。分公司作为法人的分支机构,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即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合同,但因为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所以其行为所导致的后果最终会由法人承担。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