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餐饮服务提供者在食品安全管理中必须贯彻执行的规范是什么 |
释义 | 餐饮经营服务提供者在食品安全管理中必须执行的标准是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食品安全八大原则 1、选择安全处理过的食品。食品要新鲜,有固定包装的食品要在保质期内,不要购买和食用来历不明的食品。 2、彻底加热食品。许多生的食品,特别是家禽、肉类及未经消毒的牛奶常被病原体污染,彻底加热可杀灭病原体。要记住,食品的所有部位都要加热彻底,防止外熟里生。 3、立即吃掉做熟的食品。做熟的食品放置时间越长,危险性越大。食品出锅后应立即吃掉,夏秋季节在室温下存放不应超过4小时。 4、妥善储存熟食。要低温储存食品,婴幼儿食品要现做现吃。食品要储存在密闭容器内,注意新制作的食品和剩余食品要分开储存。 5、彻底再加热熟食品。储藏过的熟食品吃之前要再一次彻底加热,这样可以杀灭储存时生长繁殖的细菌。 6、避免生食与熟食接触。要把生的和熟的食物分开存放,生食品用具和熟食品用具要分开使用。 7、反复洗手。烹调加工食品前必须把手洗干净,尤其是便后和收拾生鱼、生肉、生禽之后,必须再次洗手,然后才能接触其它食品。 8、必须精心保持厨房所有表面的清洁。厨房应当保持清洁,任何食品的残渣、碎屑或残余物都有可能变成一个“细菌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十四条 食品生产企业不得制定低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要求的企业标准。食品生产企业制定食品安全指标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的,应当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企业标准的,应当公开,供公众免费查阅。 第十八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如实记录并保存进货查验、出厂检验、食品销售等信息,保证食品可追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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