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律师会见是否可以面对面进行?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羁押、被拘留、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有权与其辩护人会见。但是,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律师会见必须面对面进行。实际上,律师会见的方式可以有书面、电话、视频等多种形式,具体应由当地司法机关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被羁押、被拘留、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有权会见其辩护人。” 2.《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条:“律师依法可以与其委托人进行书面、口头及其他形式的联系。” 总之,律师会见应当遵循法律规定,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进行。如果当事人对律师会见方式有异议,可以向有关司法机关提出申请,但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的申请是否得到批准,取决于实际情况和司法机关的判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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