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户籍迁移流程 1、户籍迁移流程: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5)签发《准迁证》; (6)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7)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二、离了婚户口如何迁移 离了婚需要迁户口的,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派出所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办理;协议离婚的,户口迁移时先取得落户地同意迁入的证明,再到现在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最后本人带着相关材料到落户地的公安机关办理迁入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