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重疾险是否包括先天性肾病要看保险条款中的具体定义。如果保险条款未明确规定,则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来判断。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保险条款应当明确约定保险标的和保险责任,并且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2.《重大疾病保险条款范本》第二条规定:本保险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是指由医学专业人员明确诊断,并经保险公司认可的、具有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的疾病。 3.《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在医疗活动中发生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民法典》第十一条规定:单位人员因执行任务造成损害,由单位承担。 根据以上法律依据,如果重疾险条款中未明确规定先天性肾病是否为保险责任范围内的重疾,可以考虑根据《保险法》第四十二条以及《重大疾病保险条款范本》第二条的规定来判断。如果先天性肾病明确被保险条款排除在保险责任范围之外,被保险人就不能获得保险公司的赔付。如果先天性肾病未被明确排除在保险责任范围之外,被保险人便可以申请保险公司的赔偿。而如果先天性肾病是由医疗机构的医疗活动所致,则可以根据《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条例》来追究医疗机构的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