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补办结婚登记时,结婚证上的“登记日期”应如何填写? |
释义 | 补办结婚登记时,结婚证上的“登记日期”应当填写当事人补办登记当天的日期。 婚姻登记机关在给当事人补办结婚登记时,《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上的“结婚登记日期”和《结婚证》上的“登记日期”应当填写当事人补办结婚登记当天的日期,不能填写其声明中的同居日期。 一、结婚证不见了该怎么办 结婚证是成为真正夫妻的一个凭证,虽然它的用处不大,但它依然是夫妻之间的定心丸,万万不可丢失。可要是真丢了该怎么办呢?结婚证丢了能补办吗,该如何补办?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结婚证意外丢失的,是可以补办的,补办结婚证的手续是:近两年登记结婚的夫妻,档案还存在各区县的婚姻登记处,补办人只要带上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合影再到初次领证处补办,当天即可拿到新证;登记结婚已经超过两年的夫妻想要补办结婚证,则需要到各区县档案馆查出登记材料,复印后再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照片到当地婚姻登记处补办结婚证即可,当天就可拿到新证。 结婚证遗失或损毁的,应当办理《夫妻关系证明》。申请办理《夫妻关系证明》应提交以下证件: 1、男女双方的书面申请; 2、双方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双方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4、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5、二人近期免冠半身合影照片(二寸)三张。 婚姻登记机关自收到当事人的申请及有关证件之日起7日内审查核实并出具《夫妻关系证明》。需要说明的是《夫妻关系证明》与《结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值得注意的是:补办结婚登记必须符合关于结婚登记的所有法定要件,办事人双方必须同时到场,只能在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补领结婚证并不需要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场。 二、结婚登记被办成离婚怎么办 这是重大的失误, 需要当事人携带相关材料去民政部门进行更改,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构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法律上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结婚登记的手续如下: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机构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三、离婚证丢失再婚要怎么办离婚证怎么领取 离婚证丢了再婚要领取结婚证的,首先可以到原登记机关补办离婚证或者开具离婚证明,然后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九条规定,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证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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