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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是去年在基本农田建的养猪场。我还没建完就被拆除了。我能建吗?占地四亩
释义
    养殖场建在基本农田上的,如果养殖场是违法兴建的,相关行政机关可以强制拆除养殖场。占用基本农田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从事其他活动破坏基本农田,毁坏种植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治理,恢复原种植条件,处占用基本农田的耕地开垦费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三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从重给予处罚:(一)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基本农田的;(二)超过批准数量,非法占用基本农田的;(三)非法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四)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基本农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占用基本农田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从事其他活动破坏基本农田,毁坏种植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治理,恢复原种植条件,处占用基本农田的耕地开垦费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是去年在基本农田里建的养猪场,还没建完就一直让我拆,请问能不能建?占地四亩
    养殖场建在基本农田被拆没有补偿。基本农田建养殖场属于违章建筑,畜禽养殖要尽量利用废弃地和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土地,荒山划为基本农田后不得占用。国家实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不占或少占耕地,禁止占用基本农田。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养殖场只能建造在基本农田以外的土地上,在基本农田上是不允许建造养殖场的,因此建造在基本农田上的养殖场是属于违法建筑,遇到拆迁时是不会有补偿的。如果拟占用的耕地属于非基本农田,则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用于建养殖场。基本农田的用途受到最严格的限制,林果业、挖塘养鱼和任何对基本农田的破坏都是禁止的,因此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占用基本农田修建养殖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三条 国家实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下列耕地应当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一)经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糖等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内的耕地;(二)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和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三)蔬菜生产基地;(四)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五)国务院规定应当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的其他耕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一般应当占本行政区域内耕地的百分之八十以上,具体比例由国务院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耕地实际情况规定。养殖场搬迁费如何核算养殖场搬迁费按以下几种办法核算:1、按被征收房屋总价值的一定比例计算,并经双方事先约定;2、根据房屋的总体面积,按照单位面积计算补偿款;3、按以前年度经营性住房的年平均营业收入和利润乘以停产停业期间计算;4、评价机构对项目进行评价和确定;5、根据实际损失赔偿计算,协商确定。
    非基本农田转成建设用的可以建厂房吗?
    一般农田不可以建厂房。农田建设厂房属于私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是非法占地的违法行为。农业用地建设厂房需要进行农业用地转工业用地的审批工作,根据使用面积的及土地性质的不同,需要不同级别的政府审批,基本农田改变用途达到一定面积由国务院审批。违建的认定标准是什么违建的认定标准如下: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4、擅自将临时建筑设成为永久性建筑。:《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条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土地等级评定标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土地等级评定标准,对土地等级进行评定。地方土地等级评定结果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报上一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后向社会公布。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土地等级每五年重新评定一次。
    我是长岭县人,国家在农村占地建自来水井房有补偿吗?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建筑物按照其原规模、原标准或者恢复原功能的原则补偿;对补偿费用不足以修建基本用房的贫困移民,应当给予适当补助。法律依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6倍。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能使需要安置的移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需要提高标准的,由项目法人或者项目主管部门报项目审批或者核准部门批准。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工程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执行。被征收土地上的零星树木、青苗等补偿标准,按照工程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执行。
    我是长岭县人,国家在农村占地建自来水井有没有补偿?
    农村土地被国家占用了有补偿,需要按照土地原用途、产值、区位等因素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我建房占用了基本农田的正规手续。现在拆房子还能补救吗?
    一定会拆。在基本农田盖房是触犯了国家法律的,轻则行政处罚拆房罚款,重则会追究建房人的刑事责任,要建房走正规程序去村里批的宅基地建房。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其用途。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土地征收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禁止通过擅自调整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方式规避永久基本农田农用地转用或者土地征收的审批。根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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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5:0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