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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综合工时制员工可拒绝加班吗
释义
    不可以。
    无论什么工时制,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特别情形之外,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应当征得工会和劳动者同意,劳动者有权拒绝加班,用人单位因此按旷工处理违法,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权。
    一、公司要求员工加班可以拒绝吗?
    公司要求员工加班可以拒绝。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加班,应当满足三个条件:
    1、生产经营需要;
    2、必须在加班前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用人单位与工会的协商,与安排加班的员工协商,企业未经协商强迫员工加班,员工有权拒绝;
    3、加班时间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加班每天不得超过一小时,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但最多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二、工厂员工拒绝加班算是旷工吗
    工厂员工拒绝加班不算旷工。旷工是职工在正常工作日不请假或请假未批准的缺勤行为。在需要加班时需要征得劳动者的同意,并支付加班费。如果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劳动者有权拒绝单位长期加班吗
    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首先必须是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其次要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用人单位不得强迫劳动者加班,也就是说劳动者若不同意加班有权拒绝。但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是由于下列情况,劳动者不得拒绝:
    一是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或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是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
    怀孕7个月以上和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的女职工任何情况下都可以拒绝加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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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 9:5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