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提前交付租金的房东可以解除合同吗 |
释义 | 迟延交付租金,房东不能解除租赁合同,承租人无正当理由到期未交付租金的,出租人应先行使催告权,要求承租人在合理的期限内交付。如果在出租人催告的期限到达后,承租人仍不予交付,出租人便可以解除合同。 一、门面不交租金可以上锁吗 门面不交租金出租人催告之后仍然不交租金的,可以上锁。因为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还是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解除合同之后就可以上锁了。 二、承租人不按时交租,出租人要如何处理 承租人不按时交租,出租人可以进行催告,承租人仍不交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一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三、房屋租赁合同签了钱没给完如何处理 房屋租赁合同签了钱没给完,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要求对方给付。如果对方催告仍未给付,可以解除合同。如果纠纷无法协商解决,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的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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