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学生打架伤人违法吗 |
释义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十二条,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一、小学生打伤同学学校需要承担责任吗 学校承担责任的前提是学校在主观上必须有过错,如果没有过错,则学校就不承担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二百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二、未成年人犯罪处理原则 (一)从宽处理的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规定,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必须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也就是说,不满十八岁是一个法定从宽处罚的情节。至于是从轻还是减轻以及从轻的幅度,则根据具体案件确定。 (二)不适用死刑的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49条: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的规定,未成年人不论犯何罪均不应判处死刑。这是刚性要求,不允许有任何例外。所谓犯罪的时候是指实施犯罪行为的时候。如果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即使审判的时候已满18周岁也应适用本条规定。我国刑法之所以规定对不满18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主要原因在于:死刑是一种最严厉的刑罚,它关系到犯罪人的生死存亡。 (三)教育、感化和挽救的原则 我国未成人保护法第38条规定: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四条也明确地规定: 对犯罪的未成年人追究刑事责任,实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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