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减价拍卖的竞价方式 |
释义 | 减价拍卖又称“荷兰式拍卖”。它是指价格下行的拍卖方式,即拍卖标的物的竞价由高 到低、依次递减,直到以适当的价格成交为止。 减价拍卖的特点: 1、减价拍卖具有混合性质。凡遇两人以上竞价的价位,拍卖人多由此递增报出新的 价位,即立即转入增价拍卖程序,以使竞价继续。 2、谁叫价谁要约。在减价拍卖中,拍卖师宣布的起拍价和可能的降叫价皆为要约表示 ,本身存在法律效力;当竞买人以各种方式表示接受即为承诺,拍卖合同始告成立。 3、竞价按阶梯顺序进行即要求竞买人在竞价时,必须按照规定的价格幅度。逐次由高 至低表示承诺。如遇交替使用增价拍卖形式,则竞买人亦须按拍卖师规定的递增幅度竞 价。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