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常见有哪些? |
释义 | 一、无法办理或长期得不到房产证的18种情况 1.开发企业已经破产或被取消资质,无法继续办理楼盘的大确权; 2.开发商没有取得土地使用证或没有缴齐土地出让金; 3.开发商将土地或房屋抵押给银行或建筑队等,债务尚未清偿完毕; 4.开发商没有完成竣工备案工作; 5.开发企业将房屋重复销售(未经合同备案),导致无法办理房产证; 6.楼盘被法院查封; 7.开发商没有取得建筑面积实测数据; 8.商品房出现面积误差,在一定范围内的超面积需按规定补缴或退回购房差额,在面积误差未解决的情况下,将导致无法办理产权登记; 9.开发商没有按整体规划建设小区配套设施,或未移交小区配套用房,无法通过综合验收; 10.开发商不及时办理大确权; 11.开发商不配合提供办理小房产证的相关资料; 12.开发商与小业主存在纠纷,扣着本该发给小业主的房地产证不发; 13.房屋契税尚未缴纳; 14.公共维修基金尚未交付; 15.提交办理房产证的文件不合格; 16.个别购房者购房入住后进行违章搭建,致使规划部门不予核发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 17.房产证办理部门无正当理由拖延办理或不予办理; 18.代办产权的单位或人员(律师、代理公司)违规操作。 造成无法办理房产证的原因有四种: 第一种是由开发商造成的,这是主要原因,也是实践中出现问题最多的一种,如上面所列的第1-12种。 第二种是由购房者本身造成的,如上面所列的第12一16种。 第三种是由于房产证办理部门造成的,如上面所列的第17种。 第四种是由代办人员造成的,如上面所列的第18种。 二、房产证纠纷的主要分类: 房地产纠纷:按其法律性质可分为民事性质的房地产纠纷和行政性质的房地产纠纷。 民事性质的房地产纠纷包括:房地产开发合同纠纷(如商品房买卖)、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如土建、设备安装、装修)、房地产服务合同纠纷(如房地产咨询、评估、中介)房地产租赁合同纠纷、物业管理纠纷、他项权利侵权纠纷(如相邻用水、排水、采光、通风)等等。 行政性质的房地产纠纷包括:土地所有权和使用的争议纠纷,经有关人民政府处理后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拆迁入与被拆迁人对拆迁补偿、安置等达不成协议由批准拆迁的房屋主管部门裁决后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公民个人、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之间的林地、林木所有权争议经县级或乡级人民政府处理后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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