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包括哪些 |
释义 | 房产纠纷: 1、民事性质的房地产纠纷包括:房地产开发合同纠纷(如商品房买卖)、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如土建、设备安装、装修)、房地产服务合同纠纷(如房地产咨询、评估、中介)房地产租赁合同纠纷等; 2、行政性质的房地产纠纷包括:土地所有权和使用的争议纠纷。 一、房产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几年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为3年,适用诉讼时效的一般规定。诉讼时效可以中断或者中止,但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债权人权利受到侵害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再保护债权人的权益。房地产纠纷很多,如因销售纠纷、因权属转移纠纷等。不同的纠纷需要解决,才能给双方一个合理公正的解决方案。在解决类似纠纷时,诉讼是较好的选择。 二、民事诉讼的诉讼管辖是怎样的 1、级别管辖 级别管辖是指按照法院组织系统,根据案件的性质、繁简程度、影响的范围,划分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的管辖。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房地产民事纠纷案件,但民事诉讼法另有规定的除外;重大涉外房地产民事纠纷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房地产民事纠纷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房地产民事纠纷案件均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房地产民事纠纷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房地产案件和认为应当由其审理的房地产案件。 2、地域管辖 地域管辖是指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房地产纠纷民事诉讼地域管辖主要有: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专属管辖 专属管辖是地域管辖的一种特殊规定,是指对特定的案件确定专属于特地各法院管辖。专属管辖具有诉讼标的的特殊性和管辖上的排他性。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房地产纠纷民事诉讼中的专属管辖主要包括: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4、移送管辖 移送管辖是指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房地产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范围的,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5、指定管辖 指定管辖是指人民法院对某些房地产案件,指定某个下级人民法院予以管辖。因为上级法院指定的方式一般用裁定,所以指定管辖又称裁定管辖。 三、离婚房子的纠纷要怎么解决 离婚房产纠纷是一种较为普遍的民事纠纷,它是指关于房屋和土地的权益争议。 一旦发生房地产纠纷,公民可以选择以下三种途径予以解决: 1、调解。即在第三者的主持下,纠纷当事人经过自愿协商,排除争端,达成和解。 2、仲裁。房地产纠纷发生后,公民可以提请仲裁机关居中判明事实,分清责任,依法作出裁决。 3、诉讼。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解决房地产纠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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