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为什么拿完房产证没有合同了 |
释义 | 拿完房产证没有合同的原因要依据具体情况去判断。 拿完房产证没有合同的原因有可能是由于银行有备份,购房者持有的那本合同要放在银行质押;也可能是被房管局收回。 一般办完房产证还有购房合同,购房合同是自己保管的,办理房产证需要以下材料: 1、房屋购房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 2、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 3、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 4、完税凭证。 在房地产消费投诉中,产权问题引起的纠纷是最多的,其中产权不明是最常见的。如果房屋是特殊的财产,所有权权属的确定应以产权证记载为准,因此应在购房之前对此就有清楚判断。 办完房产证没有合同了可以进行补办。若在没有做预售登记前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并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法律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买卖没有房产证的房屋,房屋买卖合同有效,但由于其不具备房产证,故只对房屋产生债权的效力,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房屋存在没有产权证明的障碍导致不能办理过户属于物权变动问题,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 我国的房产证是指: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监制。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所有权人凭房产证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房屋产权证的意思是:房屋产权的证明文件,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合法凭证。房屋产权证是由地方人民政府颁发的证明持证人对一定面积的房屋、土地享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书面文件,是持证人享有房屋、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法律凭证。 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他项权证由他项权人持有。一般房产购买时,选择按揭贷款时,在房屋所有权证书中,会有他项权利内容记载,载明他项权利人、权利种类(如典权、抵押权等)、权利范围(他项权利的房屋范围)、权利价值(他项权利的契载价格)、权利存续期间(契载期限)、注销日期(他项权利消失的日期),并且在他项权证书也注明这些内容。根据担保法,房产设有抵押,即他项权证未注销,该房产处置权受到限制,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进行合法交易,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等相关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七十三条 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 地役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供役地和需役地的位置; (三)利用目的和方法; (四)地役权期限; (五)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六)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二百一十二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第二百二十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申请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起诉讼的,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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