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夜间驾驶机动车在窄路、窄桥会车时要改用近光灯。 1、在夜间会车时,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m处时应当用近光灯,避免对司机的视线造成干扰。 2、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也需要改用近光灯,以免远光灯造成对方眩晕。 我国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还规定: 1、在夜间遇到没有路灯或者照明不亮的路段,应当同时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后位灯。在与相对方向来车会车时,不得使用远光灯,应当改用近光灯。 2、在雨、雪、沙尘、有雾天气的情况下行驶时,能见度应低,应当开启雾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 3、在夜间通过坡道、拱桥、人行横道、急弯时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 夜间正确使用灯光,不仅便于司机行驶,也会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关于驾考机动车夜间行驶灯光使用规定: 请开启前照灯(近光位置开大灯); 夜间在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条件下行驶(远光); 请将前照灯变换成远光(远光); 夜间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近光); 夜间与机动车会车(近光); 夜间同方向近距离跟车行驶(近光); 在刚才同样条件下,请跟前车行驶(近光); 夜间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示宽灯+警示灯); 夜间超越前方车辆(远近灯光交替); 夜间通过急弯、坡路(远近灯光交替); 夜间通过拱桥、人行横道(远近灯光交替); 夜间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远近灯光交替); 雾天行驶(雾灯+警示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八条 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但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机动车雾天行驶应当开启雾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