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出租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
释义 | 房屋出租的条件,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1、有合法的房屋产权证件; 2、房屋为共有产权的,有共有人同意租赁的证明; 3、将住宅或其他用房改作经营用房出租的,应提交规划和房管部门同意的证明; 4、将房管部门直管公房内的场地出租的,应提交经房管部门同意的证明; 5、住宅用房的租赁,应当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 6、房屋能正常使用。 一、房屋出租人出具的租房证明 需要房屋出租人出具的证明有: 1、出租房屋的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 2、出租人的身份证明; 3、共有房屋,须有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或委托; 4、代理人受委托出租房屋,须有房屋所有人委托的书面证件; 5、房屋产权所有人已经死亡的,该房屋法定继承人须有办妥房产继承过户的证件。 二、租房中介备案 房屋租赁需要向房产局登记备案手续。申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书面租赁合同;房屋权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件;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出租共有房屋,还须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委托代管房屋,还须提交委托代管人授权出租的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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