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非职务发明成果的转化率不到10%。绝大多数非职务发明人的专利无法转化。非职务发明专利成果的产业化面临特殊困难,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政府对非职务发明重视不够,政策上存在盲点和缺位;二是许多非职务发明人过高估计所持专利技术的创新性、市场前景和经济价值,要价过高。同时,非职务发明缺乏必要的宣传,好的发明成果因宣传不够待字闺中,导致转化困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六条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该单位可以依法处置其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促进相关发明创造的实施和运用。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