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分公司与母公司无直接关系。 总公司是相对于分公司而言的。分公司是与总公司或本公司相对应的一个概念。 母公司是相对于子公司而言的,母公司和子公司是附属关系。 一、总公司与分公司 1、概念 总公司管理分公司,对所属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资金调度、资金调度、人事管理等方面行使指挥、管理、监督的权利,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分公司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在法律、经济上没有独立性,属于总公司的附属机构。 2、联系与区别 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 分公司的设立程序与一般意义上的公司设立程序不同,设立分公司只需办理简单的登记和开业手续。 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公司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公司经营决策机构。 分公司名称为总公司名称后加分公司字样,其名称中虽有公司字样,但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 二、母公司与子公司 1、概念 母公司是指拥有另一个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或通过协议方式能够对另一个公司实行实际控制的公司。 子公司是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个公司持有或通过协议方式受到另一个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 2、区别与联系 子公司受母公司的实际控制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重大事项拥有实际决定权,能够决定子公司董事会的组成,可能直接行使权力任命董事会董事。 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关系给予股份的占有或控制协议而产生 一般而言,拥有股份多的股东对公司事务具有更大的决定权。因此,一个公司如果拥有了另一个公司50%以上的股份,就能够对该公司实行实际控制。在实践中,大多数公司的股份较为分散,因此,只有拥有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就能取得控制地位。除控制股份之外,通过订立某些特殊契约或协议,也可以使某一个公司控制另一个公司。 母公司、子公司为各自的独立法人 子公司虽然受母公司实际控制的地位,在许多方面受到母公司的制约和管理,甚至有的类似于母公司的分支机构,但是在法律上,子公司属于独立的法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子公司有自己的公司章程,有董事会等公司经营决策机构。 子公司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属于子公司,有自己的资产负债表。 母公司与子公司各自以自己的全部财产为限承担各自的责任,互不连带。 母公司作为子公司的最大股东,仅以其对子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对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债务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