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身份证补办是不需要回当地派出所的,根据法律规定,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 身份证有效期 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 身份证丢失 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 户口迁移 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